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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九论

发布日期:2018-06-14 作者:浏览量: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在山东省党校系统面向在职研究生多年讲授法理学课程的心血结晶。共分九章,分别是法理学导论、起源论、本体论、运行论、比较论、价值论、实践论、方法论、传承论。通过九章内容的阐述,向作者全面细致地展现了法理学的内涵和外延,历史和发展,是一本学术性较强的法学专著。

本书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1)体例上没有刻意追求全面系统,是由若干不同专题集结而成;(2)内容上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结合,特别是侧重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法理学知识,回应学习者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理困惑;(3)语言风格上采用通俗易懂的口语化表达,使之前未接触过法学专业的学习者不至于望而却步,增强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积极性。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关乎道德滑坡、诚信危机、信仰缺失的事件,令人心痛。作者写作本书,意在使学法者重塑自身乃至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使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司春燕,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伦理学、法律社会学。出版专著《马克思恩格斯法正义观研究》1部,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参编教材2部。

定价:45元

书号:978-7-5607-5667-7

 

目录:

第一章法理学导论(1)

第二章起源论(15)

第一节历史的法(15)

第二节中华法系(38)

第三章本体论(54)

第一节静态的法(54)

第二节法律权利(72)

第三节法律义务(81)

第四章运行论(93)

第一节动态的法(93)

第二节良法之始(100)

第三节全民守法(112)

第四节行政执法(119)

第五节司法公正(128)

第六节法律监督(140)

第五章比较论(150)

第一节比较的法(150)

第二节法与政治(164)

第三节法与道德(171)

第四节大陆法系(179)

第五节英美法系(184)

第六章价值论(191)

第一节法的作用(191)

第二节法的价值(197)

第七章实践论(214)

第一节法治中国(214)

第二节全球治理(220)

第八章方法论(229)

第一节法治思维(229)

第二节法治方式(239)

第九章传承论(246)

第一节法学研究(246)

第二节法律教育(257)

第三节法律职业(270)

结束语(280)

 

章节选读:

一、法的起源

关于法的起源,我们从西方一则古老的民间传说——阿布多国的故事谈起。

在古代西方,有一个国家,叫“阿布多国”;在阿布多国里,有一座山叫“阿布多山”。相传这是一座圣山,因为山里每隔一百年,就会长出一颗圣果,只要吃了它,不但可以延年益寿,还能医治各种疾病。这天,有两个猎人——阿布和阿多来到了山上。

阿布用手擦去额头上的汗,疲倦地说:“阿多,你不是说要找圣果什么的,为什么已经上山半个月了,什么都没找到?传说中百年出现一次的圣果,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当然是真的,我爹说吃了圣果,不但想活多久就能活多久,而且还能医治你身上的任何疾病,就连动物吃了都能学会说话呢!”阿多回答。

两个人努力地往前走,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来到一处他们未曾到过的深山里。正当他们俩都想要放弃的时候,阿布大叫一声:“圣果!”两个人匆匆忙忙地跑到前面。果然,金光闪闪的圣果就在眼前,他们两个人非常开心地互相拥抱着,感叹着多日来的辛苦没有白费。突然,他们两个同时想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圣果究竟是谁的?

阿多首先抢着说:“当然是我的啊!是我先说要来找圣果的啊!”阿布也不甘示弱:“你少废话!是我先发现的呢!”两人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于是,他们决定到山下的阿布多神庙去求那里的巫师裁决。

巫师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太婆,但是她看起来好像是有那么点法力。两个人请求巫师祭告上天作出决断,裁定谁才是圣果真正的所有人。巫师听了他们的话,就用法器来占卜。她念了一些大家都听不懂的咒语,然后指着阿布说:“你就是圣果的主人!”

阿布非常开心,得意地对阿多说:“看吧看吧!我才是圣果的主人!”

阿多很不甘心,对着巫师抱怨:“巫师!巫师!我不相信!你再占卜一次啦!”

巫师又再次念起了那听不懂的咒语,结果,她居然又指着阿多说:“喔!神的旨意不一样了!你阿多才是圣果真正的主人!”

阿多对着阿布哈哈大笑:“看吧!哈哈!神只是一时被你蒙蔽罢啦!真相终究会大白的!现在你这个冒牌主人可以滚啦!圣果是我的!”

这次轮到阿布不满了:“喂!巫师啊!你根本都不准啦!一下说是他的,一下又说是我的。喂!巫师,你到底行不行啊?”

三个人就在神庙中吵了起来,谁也不服谁,恰巧这时国王来了,看到三个人扭打成一团,不禁感到奇怪。于是,国王就派人上前盘问:“你们三个是怎么一回事啊?”三个人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国王。国王听完整件事后,说:“那么圣果现在究竟在哪里呢?还不快拿来献给本王!”

阿布颤抖着声音说:“可是国王,圣果是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找到的啊!”国王捋着胡须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不会亏待你们的。”于是,国王手一挥,叫来了侍卫长吩咐道:“给他们两个每人五块钱吧。”

阿多一听国王只肯给他们5块钱,忍不住大怒:“国王啊!圣果是我们好不容易找到的,怎么会只值五块钱啊!国王你有没有搞错啊!”国王一听就不高兴了:“钱都给你了,废话还这么多!侍卫长!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拖下去痛打一顿!”结果,阿多被打得奄奄一息,并且身上所有的钱也被国王的手下抢走了。

第二天,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国王强夺圣果的暴行,都聚集到王宫前面抗议。国王平时的所作所为已经为大家所不齿,现在居然又与民争利,一时之间,王宫前面沸沸扬扬。

于是,国王召见了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对国王表达了他的意见:“阿布多国王,我们实在受不了你的暴政了!全国不管什么事情你都说了算,要罚谁就罚谁,我们实在忍受不了啦!无论什么事都要随你的意思,我们实在是无所适从,而我们人民的意见又根本无法表达。”

国王一时也没了主意,就转头询问一旁的老宰相:“老头,你说该怎么办好呢?”宰相语重心长地说:“依我看,事到如今,只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依大家的意见来制定法律,如此一来便有一套公正的规范来让大家遵守。而且这套法律是由多数人决定的,相信大家必定愿意遵守!”

国王没有其他台阶好下,只好顺水推舟说:“好吧,好吧!就这么办吧!”所有人听到国王做了这么正确的决定,都一起欢呼:“国王英明!国王万岁!”

这就是西方民间关于法起源的一种说法。而学界关于法起源的认识更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一)关于法起源的各种学说

1.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说

(1)神创说:即法是由神创造的,如自然法、神法;认为人定法源于自然法,或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例如,在西方古罗马时期的西塞罗看来,作为最高理性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也提出,人间的秩序和各种社会安排是基于上帝永远的正义和永恒的法律,即神法;人法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必须服从神法。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认识,根据《尚书》中的记载,法源于上天,通过圣人之口表述出来,法是上天意志的体现。

(2)冲突说:即法是社会冲突的产物。如中国古代法家代表韩非子认为: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因为社会总会有冲突,所以才需要有解决冲突的规则。

(3)契约说:该说认为在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前有一个自然状态,无国家亦无法律,但存在一些危及人类发展的因素。人们为了安全,为了进一步地发展,相互缔结契约,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从而进入了政治社会,该契约就是法律。西方十七八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者大都持此说。

(4)传统说或民族精神说:即法是人类物质、精神或历史传统演化发展的结果。例如,德国哲人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才有了人类,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英国的梅因和德国的萨维尼作为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法来自民族的精神或历史传统。

(5)社会控制说:许多法律社会学学者持此观点,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社会控制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律社会学家罗斯科·庞德。

2.马克思主义法起源论

(1)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时候产生的。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大约是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和阶级的分化而逐渐形成的。

(2)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需要。

(3)法与国家不同,法不是阶级对立社会特有的现象。

(4)习惯法是法的最初表现形式。